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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建立猪肉流通信息可 保障肉品流通安全
2009-01-20 15:15  文章来源:上海市经委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其它

  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是2008年上海市政府为全市百姓办的实事项目之一。上海市商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目标,经过近一年努力,在本市631家标准化菜市场、12家肉类批发市场、15家生猪屠宰场、164家大卖场和30家外省市肉类加工厂建立信息追溯系统,建成了全市生猪屠宰、肉类批发市场(配送中心)、大卖场、标准化菜市场和外省市进沪肉品等5个信息追溯子系统,构建了上海猪肉流通安全信息数据中心,形成了全市猪肉流通从生猪屠宰、肉品批发到零售终端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较为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为全市猪肉消费提供了保障基础。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管并行,形成信息追溯系统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软硬件改造。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求有关电子秤厂家通过对已具备追溯系统功能的电子秤软件进行升级,使电子秤实行自动打印,确保追溯系统使用率达到100%。二是健全规章制度。虹口区商务部门在各菜市场建立追溯电子秤使用和管理制度,要求菜市场主办者真正承担起管理职责,督促场内业主自觉、正确使用追溯电子秤,维护好消费者利益。三是加强考核。徐汇、静安、黄浦、浦东、嘉定等区结合菜市场的长效管理,将菜市场运用追溯系统的实际情况作为考核、评定星级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对菜市场追溯电子秤的使用情况进行考核。为鼓励菜市场规范使用追溯电子秤,对使用情况好的菜市场予以奖励,大大提高了场内摊主使用追溯电子秤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培训、宣传。为规范各大卖场信息追溯系统的使用,各大卖场公司组织各门店有关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验证收货、信息上传、现场分批管理、追溯码打印、追溯码自查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有关大卖场公司还在各门店张贴信息追溯系统使用宣传画,引导消费者运用电子标签上的追溯码查询肉品来源,有效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产销对接,规范本市猪肉流通秩序。

  根据《上海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市食品药监局加强外省市生猪产品进沪管理。通过实施生猪产品产销对接制度,鼓励外省市规模化、标准化肉类加工企业与本市建立猪肉信息追溯系统的肉类批发或连锁经营企业实施产销对接。河南、山东、江苏等八省二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有关对接条件推介85家外省市肉类加工企业作为首批产销对接企业。本市肉类批发市场(配送公司)、大卖场公司通过签订采购合同与上述企业建立稳固的产销关系,确保为市民提供货源稳定、优质安全的生猪产品。在加强产销经营合作的同时,运用信息追溯系统对进入本市生猪产品实施全过程信息跟踪,从饲养、屠宰加工、运输、销售等方面对肉品的食品安全信息实行可追溯管理,依法加强监管,确保安全。今年,已完成30家外省市肉类加工企业的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任务。

  三、严格验收,确保信息追溯系统保质完成。

  为做好信息追溯系统验收工作,确保保质完成,市商务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制定相关验收资料,专门召开各区县商务部门分管科长培训班,重点讲解验收要点及程序,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验收基本要求。各区县根据市商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分批、有序进行验收。卢湾区在9月份率先完成对区内大卖场追溯系统建设的验收工作;普陀区在大卖场追溯系统验收过程中,通过比较各大卖场的优势与不足,在大卖场门店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进行跟踪,督促大卖场及时整改,确保追溯系统规范实施。徐汇、嘉定、黄浦、青浦、松江等区也组织专人对大卖场进行了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大卖场陆续划拨财政补贴资金。

  目前上海市猪肉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任务已圆满完成,下一步,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理,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市政府实事落到实处,真正为市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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