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5日—5月15日,河北省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增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意识,增强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的法律和监督意识,确保《食品安全法》得到有效实施。
宣传周的主要活动包括:
1、发挥部门网站作用,开辟宣传专题栏目,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知识等。开展“《食品安全法》四进活动”。各部门根据监管职责分工,采用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移动广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把食品安全法送进农田、送进企业、送进商场、送进餐厅。
2、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能,组织开展特色宣传活动。质监部门组织食品企业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保障大众健康”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放心承诺”活动;卫生部门通过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讲座、培训、经验交流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卫生标准;工商部门在媒体集中曝光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发布违法广告公告,向食品经营者宣传《食品安全法》,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餐饮单位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农业部门利用张贴标语、发放传单位等形式大力宣传食用农产品安全知识,指导农民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媒体开辟专栏,利用公益广告公布《食品安全法》全文,并积极配合各部门的工作,深入报道宣传月活动,打造《食品安全法》进万家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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