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市场秩序监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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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8-24 15:20 文章来源:河南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关于做好市场秩序监管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豫商秩【2009】16号
各省辖市商务局:
为了切实履行商务部门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职能,有效地利用全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信息平台,为政府、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可靠的市场秩序信息,省商务厅决定自2009年8月起,在全省商务领域开展市场秩序监管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和12312商务举报投诉工作的数据和信息是直接从市场、从人民群众中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能够直接反映出市场秩序的状况、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通过对这些信息进行采集上报、整理汇总,加以综合分析,掌握全省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情况,为建立市场秩序预警评价体系提供基础信息,为政府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为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提供帮助。
二、工作内容
(一)统计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信息、12312举报投诉咨询信息;采集涉及商务领域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等市场经济秩序方面的重要信息。
(二)编制《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表》(附件一)、《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情况统计表》(附件二),编写《市场秩序监测综合分析报告》,并按时上报。
(三)即时上报突发事件、异常情况、警示信息等重要信息。
(四)在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商务部门网站及有关媒体上进行发布。
三、 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承担本地区(包括所辖县、区)市场秩序监管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
(二)建立信息联络制度,各地商务局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联络员承担具体工作(附件三)。
(三)统计报表要求数据真实准确,综合分析报告要求反映市场秩序现状,反映当地商务行政执法和1231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提出有效的建议和应对措施。报告内容应包括:对统计报表数据的综述分析,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开展的各项活动,如: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大案要案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宣传活动、培训活动,举报投诉咨询热点,市场秩序出现的新问题、新动向,提出的建议和采取的措施等。
(四)两个报表、一个报告的统计数据截至当月底,次月5日前上报。突发事件、异常情况、警示信息等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上报信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省商务厅市场秩序处。
(五)各地报送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信息有效性将作为当地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
(六)各地定期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在商务厅网站和中国市场秩序网河南子站发布信息的具体方法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待商务部制定信息统计上报制度后,按商务部要求执行。
联系人:石新建 付志强
电话:0371-63576007 63576998
传真:0371-63576978
Email:hn12312166@126.com
附件:1、xx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咨询情况统计表
2、xx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表
3、xx市信息工作负责人、联络员登记表
以上附件请到商务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hncom.gov.cn.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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