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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发布
2009-09-16 09:41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原《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是参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欧盟卫生要求》和新加坡及香港食环署对肉联厂的要求,结合目前猪屠宰企业存在的问题等,根据现有猪屠宰企业的发展需要,对猪屠宰车间小时屠宰量的分级范围、屠宰工艺进行调整和提高技术要求;增加屠宰过程中的追溯环节、猪肉的两段冷却工艺及副产品冷却工艺、生物无害化处理等内容。

  修订后的规范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提出的“食品安全及食品质量”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的管理水平,确保猪肉的产品质量。厂址选择和总平面布置更加合理,使猪屠宰加工企业同国际接轨,体现了工艺先进,厂区现代、卫生、环保、节能、经济、高效。一级和二级猪屠宰和分割加工企业达到了国际上屠宰行业的先进水平。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商务部负责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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