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波市精心部署“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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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7 15:41 文章来源:市场秩序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宁波市实际,9月1—30日市整规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月”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
宁波市高度重视“诚信兴商”宣传工作。在经济领域大力倡导“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普及信用知识,增强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促进市场经济规范发展的重要手段。本次“宣传月”活动形成了由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等16个部门联合牵头、其余相关部门配合、各县(市)区联动的市、县互动的宣传格局。
为体现区域特点、宣传特色,市整规办精心部署“宣传月”活动。8月8日,市整规办印发了《关于报送“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安排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商信用发〔2008〕286号文件要求,结合部门工作,拟定“宣传月”活动安排;8月20日,市整规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等16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甬整规办〔2008〕14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部署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明确市级部门拟开展的活动,要求各地整规办、各部门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各有关部门、各地整规办根据市整规办的要求,精心组织。如市发改委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市消保委制定了《开展“诚信兴商”培训活动》方案。慈溪市整规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方案》。
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
突出了“诚信兴商、和谐共赢”的宣传主题。市整规办确立了宣传主题,并要求统一使用“宣传月”活动标识。宣传部门开展了“公民道德日活动”,倡导讲文明、讲道德、讲诚信行为。市工商、消协等部门、单位结合前期查获的典型案例和投诉,重点针对食品、药品、医疗、价格等广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列出注意事项和警示内容,广泛宣传《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
突出了以打促宣、打宣结合的宣传特点。市质监部门组织开展了系列执法检查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870次,检查企业960家,查处违法案件133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04件。全市物价部门严厉查处乱标价、乱收费行为。市文化部门与音像制品、书报刊销售单位共同签订了“我为奥运做贡献,文明经营我争先”责任书,并于各门店张贴,杜绝一切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结合开展“扫黄打非”夏季和秋季行动,大力整顿文化市场经营秩序。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点对非法行医、食品安全、药品进货渠道加强了监督检查。在各项执法行动中,各部门高度重视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告诫经营者要诚信守法经营。
突出了“培训、宣讲会、座谈”的多种宣传形式。市消保委开展消费教育活动,以《合同法》为主题,对企业进行培训。市外汇局开展了外汇业务培训班,系统整理近年来外汇领域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市物价局召开了商贸企业价格法律法规培训会。税务部门召开以“诚信”为主题的税收政策宣讲会。慈溪市把“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发掘一批诚实守信、信誉立业、依法经营的先进典型,宣传表彰一批自主创新、劳资和谐、保护环境、依法纳税、慈善捐助等方面的企业代表,公开曝光诚信缺失、违规经营的反面典型,给予道德谴责和相应的经济、法律制裁,警示和教育广大企业耻前止步、遇耻而拒。
突出了把“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与维护消费者权益相结合。通过开展现场的宣传咨询与投诉受理、新闻媒体宣传与披露、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报告会、发出倡议书、评选诚信单位、制订行业自律公约等措施,大大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维权意识,同时也增强了广大经营者的“诚信兴商”理念,有效地净化了城乡消费环境,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使“宣传月”活动收到了明显效果。市消保委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和争创品牌意识,客观公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宁波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开展2008年度推荐商品活动,推荐商品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自愿申报、县(市)区消保委审核、公示、定期回访,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突出了“进展会、进社区、进企业”的多个宣传区域。市保知举报投诉服务中心进驻创新工业设计展,现场提供咨询,接收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发放宣传资料350册。税务部门送《税收法规选编》、《企业所得税法》等书籍进社区,方便居民了解税法。各部门开展了“诚信宣传”进企业的活动,走访重点企业,宣传和解释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企业疑难,加强了政企沟通,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三、措施有力,成效明显
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让诚信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深入人心。通过打扶结合,使制售假冒伪劣的违法犯罪者受到法律惩戒,诚信守法经营者获得匡扶;使市场主体深深体验到,市场竞争的永恒准则是优胜劣汰,诚信守法经营才能最终被市场接受。增强了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增强了企业、消费者的信用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了全社会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联合宣传、联合执法,加强了部门协调。在“宣传月”期间,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间、部门和地方、地方之间的合作模式,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完善。如市物价部门联合各地政府对双节期间的价格市场进行了大检查,有关市局和县局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广场咨询等活动。各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打掉了多个制售假冒窝点。借助此次“宣传月”契机,进一步强化了部门间沟通,加强了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发挥联合监管效能,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
通过相互交流、认真总结,升华了“宣传月”工作成效。各部门相互交流诚信工作开展心得,认真总结“宣传月”活动的做法和成功经验。注重要把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实;要结合各地、各行业特点和要求,推进诚信教育和诚信建设;要围绕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诚信建设的合力。
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力地宣传和普及了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诚信意识、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失信违约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今后,要进一步扩大宣传成果,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构建“诚信兴商”长效机制,促进宁波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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