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省积极开展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诚信经营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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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7 17:49 文章来源: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海南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工作,认真按照商务部、中宣部等14个部委《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商信用发〔2008〕286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商务系统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 紧密结合海南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有力地促进了省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增强了企业“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和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一、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联动
省政府领导和相关厅局主要领导亲临宣传活动现场指导布置工作,提出了活动要求。为确保宣传活动工作的顺利开展,省成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工作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省各部门各市县宣传月的重大活动,指导督促宣传活动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省宣传活动领导小组统一制定下发了《海南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先后三次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协调会。同时,还建立了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及时交流和反馈宣传活动经验、问题等信息。活动月期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商务厅、省卫生厅、海口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省消费者委员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海南省分会、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等部门都能密切配合,严格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各工作系统中认真制定本行业宣传方案和措施,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三亚、琼海等市县也相应成立宣传月活动组织协调机构,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二、大造声势,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省“诚信兴商宣传月”领导小组于9月1日上午在海口隆重举行了“海南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各相关部门领导、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电视、报刊、网络等15家新闻媒体共50多人参加了会议。发布会上,商务厅领导代表省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详细介绍了我省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安排,并发布了近年来全省诚信兴商方面的工作成果和重点行业警示信息。海南日报、海南广播电视台、海南诚信网等新闻单位均建立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专栏和窗口,转载或刊登诚信兴商有关信息。组织有关单位,在广场、社区、街道等公共场所开展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通过各渠道宣传诚信兴商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动员全社会积极主动参与此次活动之中。
三、宣传与创建相结合,提高宣传效果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海南省坚持宣传与创建相结合,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省商务厅印制了一万份张贴画,在省直机关办公楼和政府服务中心、商场、超市、加油站、美容美发等行业领域的场所布置张贴,并悬挂标语。突出对生猪屠宰、商业特许经营、二手车流通、零售商促销行为、美容美发管理等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宣传,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宣传所取得的成效和典型企业。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对外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履行合同和章程情况的检查,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推动商务信用制度建设;省发改委组织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宣传“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活动;省国税局、地税局重点围绕“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宣传《税收征收管理法》,开展“送税法进企业”活动和打击偷税骗税专项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扬依法诚信纳税典型;省工商局结合前期查获的食品案例、消费者投诉的典型事例,突出宣传在食品、药品、保健品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消费中需要特别关注的质量、卫生、安全、标示、广告宣传以及如何识真假等问题,广泛宣传《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曝光虚假违法广告案例,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宣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的优秀企业典型;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消费者警示,开展诚信维权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曝光了一批典型失信案例,增强了社会公众消费安全意识;省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开展“打假保名优”系列的执法检查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及《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公示一批质量守信单位,营造质量诚信的社会环境;省卫生厅继续开展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曝光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宣传《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海口海关公布2007年度进出口企业适用“AA”管理类别企业名单,增强企业诚信意识;省外汇局在各外汇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和悬挂宣传条幅,重点宣传2008年8月6日我国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省贸促会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开展诚信创建示范活动,开辟企业诚信专栏,宣传和展示诚信建设企业典型案例,开展了2008年优秀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组织“2008年度海南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与推介表彰活动;经省有关部门推选、评定,联合公布了一批海南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名单。
四、创新宣传形式,促进诚信发展
在宣传月中,全省各部门突出“讲座、咨询、调查、座谈”多种宣传形式。制作了“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等宣传标语,悬挂在各主要街道,还动用宣传车深入城乡巡回宣传全省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政策。特别是琼海市,在中学生中开展了“诚信杯”演讲比赛,从中学时代就培养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社区、市场、商场的宣传栏,及时把食品、药品、化妆品、装饰等热点领域的案件、投诉事例公示,进行消费提醒、警示。整个宣传月期间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据统计,宣传月期间,省整规办和各相关部门共召开座谈会10余场次,开办讲座8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在电视、广播、报刊上刊登和播放各类信息200余条,其中发布消费警示23条利用手机发送宣传短信3万多条。
通过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大大加强了海南省公民道德建设,提高了公民诚信意识和素质,营造了良好的诚信兴商环境。公众普遍感觉受到了一次良好诚信教育,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诚信经营是企业的生命之源,以德兴商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