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义副巡视员在第二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上的讲话
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2016年第二期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今天在哈尔滨开班,我谨代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对黑龙江省商务厅
车厅长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开班仪式致以诚挚谢意!衷心感谢商务部有关司局及相关单位的授课专家,热烈欢迎参加培训的各位同仁。
今年以来,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紧紧围绕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精神,按照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积极推动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在北京、大庆、忻州等10个城市开展试点。3月份,我们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对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做了全面部署。5月我们在昆明市举办了第一期商务综合执法培训班,收到了良好成效。6月底,我们上线了商务综合执法业务管理系统和“12312”商务执法微信公众号,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7月份,我们对各地推进“两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阶段总结。8月份,我们下发通知组织各试点地区开展中期评估,目前,贵州、福建、山西已完成试点城市的中期评估。同时,我们注意及时总结各地区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加以宣传推广,截至目前,共印发商务部简报(商务综合执法专刊)9期,推送12312商务执法快报短信息70余条,在商务部网站商务热点专栏,发布信息60余条,《国际商报》“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专栏14期,这些宣传得到了各地商务执法人员的广泛认可,也促进了各地区工作交流。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是商务执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推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对我们执法队伍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法培训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此外,各地普遍感到编制不够人员紧张。加强培训,培养复合型执法人员,做到一人多岗、一岗多能,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人手紧缺的局面。关于这一点,大家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时体会较深。商务系统监管领域涵盖了内贸、外贸、国际经济合作、援外等众多领域,行业跨度大。按照以往的工作分工,执法人员对自己负责的执法领域法规和业务相对熟悉,工作起来也得心应手。而“双随机”抽查的实施,意味着执法人员要面对执法领域的不断变化,既有自己熟悉擅长的业务领域,也有新的陌生的领域。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尤为重要。因此,大家要提高对执法培训重要性的认识,加强业务交流和学习,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我们商务执法队伍具有非常好的传统,就是走出去请进来,一是系统内部相互交流学习借鉴,二是向其他兄弟执法部门学习。此次哈尔滨的培训班,我们邀请了部内相关司局、律师事务所有关专家为大家授课,还安排了部分地区做经验和案例介绍。希望同志们认真学习,加强交流,争取学有所得。
我认为,培训也是沟通交流、研讨工作、凝聚共识难得的机会。下面,我结合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讲三点意见:
一、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各地特别是试点地区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围绕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开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省市共推,部门联动。黑龙江、江苏、河南、江西、广东等省已经印发了全省关于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江苏、河南、江西等省在省内选取部分城市,开展省级改革试点工作。值得一提的是江西,尽管该省并没有列入本次中央改革试点的城市,仍克服困难联合省编办出台了全省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各试点城市纷纷成立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比如贵阳、荆门等地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除个别地区外,其余试点地区的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均已印发,明确了任务措施、时间表和路线图,改革已从纸上文章转为具体实践。
二是厘清职责,整合职能。各试点地区全面梳理商务执法职责,清晰划分市区两级商务部门行政执法职责权限,编印执法职责权限目录。制定执法责任清单,明确每项监管职责的履职内容、执法方式、执法程序、裁量标准、刑事犯罪立案、移送标准等要素,确保了执法工作的法制化。目前,徐州市明确31项监管领域和18项重点监管领域的职责清单。广州市级商务部门主要承担6大项60小项的执法职责,区级商务部门16大项105小项的执法职责。大庆市明确市级商务执法职责32项,县区级21项。在厘清职责的基础上,整合执法职能,实行综合执法。截至目前,北京、忻州、徐州、蚌埠、福州、鹤壁、荆门、广州等已整合了商务执法职能,成立了商务综合执法专职队伍,建立了综合执法体制。其中,北京、忻州、广州等地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领域 10个。徐州、忻州、福州、北京等地在市级进行改革的同时还积极推进县级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徐州在基本完成市级试点任务后,选择沛县推动县级改革。在我们梳理的商务执法职责中,大量的执法职责由县级商务部门承担,县一级是商务执法重点和主体,推动县级商务执法也是完善商务执法体制的必要举措。
三是加强力量,规范执法。各地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适应综合执法要求的商务执法队伍。贵阳市的实施方案规定由市编委专项协调办理试点工作中涉及的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事项。福州市提出各县(市)区在现有基础上落实编制和人员配备(所需编制在总编内调剂)。积极落实执法经费和装备,广州市要求各区政府牵头从财政上保障商务执法工作,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执法必需装备,配备1台以上“商务执法”用车。贵阳已明确将市、区级商务执法工作经费分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制定严格、科学、有效、可行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工作和日常行为。目前10 个试点城市已出台规范性文件18个,管理制度75个。全面推行工作考评,强化监督。北京、忻州和蚌埠等地区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通过“集中学”、“请进来讲”、“走出去学”等方式,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通过日常考评、集中考评、单项考评等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执法人员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
四是健全机制,执法联动。各地加强商务执法与有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交流,对一些案情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共同研究,提前介入,促进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现场移交。一些地方充分利用“双打办”工作平台,积极组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手打造“大监管”格局。北京市、忻州市、蚌埠市、荆门市等地建立各职能部门参加的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执法等协作机制,确保执法监管无缝对接。河南省加强省、市、县三级商务部门协同联动,构建执法协作和资源共享网络。还有一些地区积极与各行业协会联系、沟通、加强合作,挖掘案源,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
五是创新执法,提升效率。一些地区积极探索“互联网+商务执法”的新路径,强化大数据在商务执法中的应用,提升执法的现代化水平。忻州市利用GPS定位、无线互联等技术,对接规模以上企业监控系统实现视频监管,为执法人员配置了执法记录仪,开通执法现场视频远程传输系统;徐州市建设商务综合执法管理平台,覆盖12312商务举报投诉、案件现场办理、移动办公等功能,实现了执法信息实时流转、实时监控,确保节点留痕。贵阳市正在建设“商务云”大数据服务平台,建立商务数据监管中心。荆门市运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联合检查与独立检查、明查与暗访、查市区与查郊区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管对象全覆盖。鹤壁市加强农村地区监管,将部分工作人员充实到各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成立商务领域市场监管工作站,并聘用协管员协助工作,为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出了有益探索。
六是整治重点,优化服务。忻州、徐州、荆门、广州等试点城市结合地方实际,确定在食盐、单用途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典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成品油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规范重点行业市场秩序。为贯彻落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部署,忻州市制定了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落实办法,提出简化程序,宽进严管;文明执法,服务企业;执法为民,延伸服务的工作要求,使指导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福州市在开展家庭服务业等领域执法检查时,会及时听取、了解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到了解行业发展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和服务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进入中期,从刚才通报的情况中可以看出,试点城市工作成效明显,初步形成了一批探索经验,这与各省商务主管部门重视、地方政府支持、有关部门的配合和同志们努力密不可分。但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加以关注和解决。
一是工作任务推进不平衡。个别试点地区工作力度不够,工作进展较慢,至今还没有印发试点实施方案。非试点的省市推动执法体制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只有极少数地区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开展了工作。
二是执法职责尚未完全理顺。大部分试点城市已完成市级层面执法职责梳理,但横向上与有关部门的职责边界还需准确界定,纵向上省、市、县之间的职能还需进一步理顺,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
三是职能整合需进一步深化。少数试点城市个别领域监管职能划分不明确,执法工作存在空白情况。个别试点城市尽管明确了综合执法的领域,但执法职能仍处于分散状态,商务综合执法机构尚不明确。
四是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试点城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执法人员没有执法证等现象。部分地方商务综合执法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执法经费、车辆、装备等执法保障措施不到位,法定检查事项双随机抽查、执法流程和标准等制度有待完善。
五是协作配合机制需建立健全。一些试点城市商务执法工作缺少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对大案、要案的调查、取证等仍采用“单兵作战”方式,缺少部门联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降低了执法效能,跨部门、跨地区的协作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三、几点要求
2016年业已过半,各地要提高紧迫感,落实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为下一步推广商务综合执法打下坚实基础。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快改革进度。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是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战略、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争取理解与支持,加强与机构编制等部门对接,抓紧制定和落实改革方案。试点城市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试点城市按时保质完成试点任务,指导试点城市固化改革成果,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试点城市要加快推进改革进度,在聚焦试点目标的基础上,将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争取在关键领域取得突破。
(二)全面落实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努力将工作做细、做实。职责梳理要边界清晰,职能整合要集中到位,执法制度要完善健全,协作机制要运转高效,执法保障要强化有力,确保商务综合执法的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要建立督导检查、信息报送、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强化全过程跟踪督查。前期,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试点中期评估的通知,各试点地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中期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三)加强宣传交流,做好信息报送。客观地讲,目前地方政府领导对商务执法工作的了解还不够,社会各界对商务执法的认知比较模糊,各地要加强工作宣传,综合运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各方宣传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争取舆论关注、社会关心 政府支持。各试点城市要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按时报送工作动态,认真填报月度进展情况报表,确保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要及时做好改革工作经验总结,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
再次感谢黑龙江省商务厅为此次培训所做的精心筹备,感谢各位授课专家的辛勤付出。
最后,预祝本次培训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推荐文章: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 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 法律责任。